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招投标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情况,现就招投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委派工作人员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代理窗口现场办理代理业务。进场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办理进场备案手续。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工作人员办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交易服务科:
1、填写《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工作人员备案表》(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也可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2、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原件查验后退还)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三、我委从2011年12月1日起接受进场备案申请,通过备案的进场工作人员将由我委统一制作工作牌,在进行开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持证上岗。
四、我委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对进场工作人员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五、我委对进场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履职守法情况将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工作人员备案表》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